来了!栖霞连发两个拟征收土地公告!
近日,栖霞又发了两个拟征收土地公告!宁(栖)拟征告〔2023〕4号一、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二、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马群街道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三、公告期限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2日。四、工作安排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栖霞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拟于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7日由马群街道区拆迁安置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五、其他事项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一) 抢裁、抢建;(二) 改变土地、房屋用途;(三) 办理不动产转让、分割、析产等;(四) 办理户口迁入、分户等,因出生、婚嫁、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毕业等落户的除外;( 五) 其他不当增加补偿的情形。联系人: 周文静;电话:025-85383762。特此公告。宁(栖)拟征告〔2023〕5号一、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二、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马群街道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三、公告期限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2日。四、工作安排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栖霞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拟于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7日由马群街道区拆迁安置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五、其他事项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一) 抢栽、抢建;(二) 改变土地、房屋用途;(三) 办理不动产转让、分割、析产等;(四) 办理户口迁入、分户等,因出生、婚嫁、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毕业等落户的除外;( 五) 其他不当增加补偿的情形。联系人:周文静;电话: 025-85383762。以上由“栖霞生活圈”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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